韩国分三阶段推进法人开设虚拟资产帐户,加速稳定币监管立法

韩国金融委员会(FSC)今日宣布,将分三阶段推进法人开设虚拟资产实名帐户。首批开放执法机关、非营利法人和虚拟资产交易所,今年下半年扩大到专业投资者法人,中长期计划扩及一般企业法人。 (前情提要:韩国新政:将逐步开放企业、金融机构开设实名帐户参与加密货币交易) (背景补充:韩国加速解禁企业投资虚拟资产、稳定币立法,台湾能跟上吗?) 韩国金融委员会(FSC)于 1 月初公布 2025 年主要工作规划,预计将逐步开放法人参与虚拟资产交易,并推动《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第二阶段监管法案,聚焦稳定币管理、上架标准及交易所规范,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框架。 韩国三阶段推进法人开设虚拟资产帐户 据韩媒 Newsis 报导,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在 13 日召开的虚拟资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宣布,将分三阶段推进法人开设虚拟资产实名帐户。 第一阶段(2025 年第二季前):首先允许执法机关、非营利法人和虚拟资产交易所开设帐户,以便这些法人能够出售虚拟资产兑换现金。 第二阶段(2025 年下半年):扩大至以投资、财务为目的的专业投资者法人,开放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第三阶段:考虑逐步开放至普通企业法人。 韩国虚拟资产法第二阶段加速「稳定币立法」 韩国金融主管机关正加快推动虚拟资产的「制度化」进程,FSC 今日表示,将在完善反洗钱系统和相关指导方针和监控方案后,广泛开放法人参与虚拟资产交。此外,法人虚拟资产帐户需要通过银行和交易所的仔细审查后再行发放。 FSC 也指出,第三阶段允许一般法人参与虚拟资产交易的方案仍在研讨中,因为虚拟资产相关的第二阶段立法和外汇税务等追加制度仍待明确。 特别是在《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第二阶段立法中,应制定虚拟资产交易所的营业行为限制,以及稳定币专门的监管框架等。 另外,还需要整顿监管海内外虚拟资产交易的外汇交易法。 上月,FSC 委员长金秉焕表示,针对稳定币的专门监管框架正在积极筹备中,并将加速推进「第二阶段立法」,以规范虚拟资产的发行与上市。 具体而言,稳定币管理将制定相关监管规范,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上币标准则要求虚拟资产交易所具备透明且严谨的代币上架流程。此外,针对交易所的行为规范,将致力于防范市场操纵,并提升投资者保护。 台湾专法进度到哪? 相较于韩国,台湾在虚拟资产监管进展似乎稍稍落后,目前主要以自律规范,以及依洗钱防制法设立登记制监管 VASP 业者。金管会主委彭金龙先前表示,将分四阶段纳管虚拟资产业者: 第 1 阶段依《洗钱防制法》纳管,规定 VASP 业者须向金管会完成法遵声明 第 2 阶段设立 VASP 公会,订定指导原则、自律规范 第 3 阶段于《洗钱防制法》订定子法,增订「登记制」。要求虚拟资产业者需在 2025 年 3 月底前办理、 9 月底前完成登记,若未完成登记还继续经营的业者将有刑责 第 4 阶段是设虚拟资产专法,专法的制定涉及范围广泛,并同时兼顾支持金融科技创新与发展的责任。 金管会计划,虚拟资产专法预计会在 2 月举行公听会,3 月做法规预告,并希望在今年 6 月底前将专法草案移送至行政院审核。稳定币则是会由央行与金管会共同监管。 究竟未来,台湾虚拟资产监管能否凭借专法的制定迎头赶上日韩,如主委彭金龙所预期的「走在世界的前端」,值得持续关注。 延伸阅读:金管会:台湾虚拟资产专法2月办公听会6月送审、稳定币纳入监管、比特币ETF开放散户再观察半年 相关报导 韩国新政:将逐步开放企业、金融机构开设实名帐户参与加密货币交易 韩国FSC启动讨论「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第二阶段监管框架,台湾呢? 台湾加密货币监管现况整理:专法何时上路、VASP四大阶段、虚拟通货公会成立与目标 金管会:台湾VASP业者3/31前须申请登记,未完成最高关2年罚5000万,P2P交易全非法? 〈韩国分三阶段推进法人开设虚拟资产帐户,加速稳定币监管立法〉这篇文章最早发布于动区BlockTempo《动区动趋-最具影响力的区块链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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