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官:比特币(BTC)应被视为金钱而不是应税资产

Gate News bot 消息,据Cryptonews报道,随着越来越多的交易员对澳大利亚加密货币的征税方式提出质疑,一项涉及一名联邦警察的法院判决再次浮出水面,该警察涉嫌在2019年盗窃了81.6枚比特币(BTC)。澳大利亚法官迈克尔·奥康奈尔(Michael O’Connell)裁定,比特币应被视为金钱而不是应税资产。

这意味着法官宣布比特币更类似于澳元,而不是像黄金、股票或外币那样的投机资产。

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网站,澳大利亚加密货币税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财产而非货币。更具体地说,根据税务局目前使用的框架,加密货币属于资本利得税。

截至6月24日,该网站仍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财产,并包含掉期交易、DeFi和包装代币的资本收益。然而,这项裁决可能意味着比特币将归类为法定货币,从而有可能免于现行的资本利得税框架。

在现行框架下,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投资。因此,加密资产属于资本利得税机制的范畴。根据该网站,涉及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的活动(例如出售、交换或消费加密货币)被视为资本利得税事件。

另一方面,挖矿、质押或赚取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将计入普通收入而非资本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利润将需缴纳普通所得税。

然而,价值低于10000澳元(6503美元)的个人使用加密资产可免征资本利得税。但根据澳大利亚加密税框架,任何超过该门槛的资产均需缴纳资本利得税(CGT)。

最近,澳大利亚对加密货币ATM机引入了现金交易限额。该法规要求加密货币ATM运营商的现金存取限额为5000澳元或相当于3251美元。此外,运营商还必须张贴告示,警告用户潜在的欺诈风险。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非招揽或要约,也不提供投资、税务或法律咨询。详见声明了解更多风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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