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诈骗案件定价困境:司法如何应对监管与实务矛盾

虚拟货币诈骗案件中的定价困境

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日益增多。除了常见的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诈骗、传销、赌博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外,个人之间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和盗窃案件也逐渐增多。这些案例为处理涉币类刑事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本文将通过一起投资纠纷演变的虚拟货币诈骗案(案号:(2019)京0105刑初2172号),探讨在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中,如何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的问题。

案情概要

2018年6月至7月间,郑某在北京市朝阳区以帮助王某投资区块链项目为由,骗取王某32枚比特币和1000多枚以太币。郑某将获得的比特币出售,获利164万余元。后经警方通知,郑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涉案的加密货币价值多少,司法机关能定价吗?

法院对虚拟货币定价的态度

在涉及虚拟货币的诈骗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确定涉案金额一直是一个关键问题。实务中,司法机关采用了多种方法,如按被害人购入价格、嫌疑人销赃价格、境外交易所市场价格或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等。

然而,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在本案中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价值问题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不宜在个案中直接认定。"这一观点可能成为当前最为标准的裁判准则。法院最终以被告人郑某的销赃所得164万余元作为涉案金额。

虚拟货币政策与实务困境

2021年9月15日,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其中包括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

这一政策引发了司法实务中的争议。一些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格认定属于司法活动,不受该通知限制。另一些观点则认为,该通知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禁止是全面的,包括司法活动在内。

解决方案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做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参考:法院原则上不主动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价值认定。在存在销赃金额的情况下,优先以销赃金额确定涉案金额。如无销赃金额,则考虑以涉案虚拟货币的购入价格、处置变现金额、司法鉴定或评估金额等顺序来认定。

只有在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涉案金额,且涉案金额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时,司法机关才会考虑为涉案虚拟货币进行定价。

涉案的加密货币价值多少,司法机关能定价吗?

结语

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和价值认定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这主要源于监管者对虚拟货币认知的局限性,试图通过简单的监管文件来全面控制虚拟货币,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反而给执法和司法活动带来了困扰。

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现有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虚拟货币技术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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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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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复读机vip
· 6小时前
不是韭菜 就硬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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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Anonvip
· 6小时前
细节说明就离谱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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